air traffic control system command(是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策略操作部门,由4个业务部门组成:中央流量管理部门“CFCF”,中央高度预留部门“ CARF ”,机场预留办公室“ARO”及空中交通管制意外事故指挥站。中央流量管理部门负责在系统的基础上协调和批准各中心间的流量控制限制,以确保实现管制空域的最大使用效率。中央高度预留部门负责协调、规划和批准特殊用户根据高度预留“ALRT”概念提出的各种请求。机场预留办公室负责高频使用机场在指定时间段内的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批准工作。空中交通管制意外事故指挥站是一个功能类似于美国联邦航空局“FAA ”的管理部门,在空管系统的某些重要功能部门失去工作能力或受到威胁时负责管理整个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air route traffic control center(用于向管制空域 (主要是正在航路中)按仪表飞行规则 (IFR) 操作的飞机提供空管服务的机构,在设备能力及管制员工作量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向目视飞行规则 (VFR)飞行的飞机提供某些咨询和辅助服务。ARTCC 的服务范围在航图中标出,并在其旁注明相应航路交通管制中心的名称)